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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印刷学院科研基地建设-重点实验室-数字媒体艺术实验室(市级)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06-04 09: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印刷学院委托,对北京印刷学院科研基地建设-重点实验室-数字媒体艺术实验室(市级)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招标编号:XHTC-HW-2014-238

招标人名称: 北京印刷学院

详细地址:北京大兴区兴华北路2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曹老师 010-60261071

2、招标范围: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原产地

预算金额(万元)

1

多平台数字媒体开发引擎

1套

进口

30

2

可视化脚本编辑模块

1套

进口

3

体感开发平台

1套

进口

4

手指感应开发平台

1套

进口

5

特效模块

1套

进口

6

虚拟现实VRPN开发平台

1套

进口

备注:原产地为非国内的投标货物不办理免税手续,投标报价应为含税到现场价格。在交货时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的付汇证明联(须交验完整原件,不得遮掩海关编号、原产国、起运国、币制、单价、总价、净重、海关签章及防伪等信息)。

3、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标书购买须知:

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套。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回执后,招标代理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同时也将把书面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近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银行资信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加盖公章)。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 年6月 4 日起至2014 年6 月 20 日前每日9:30—11:30| 13:30—17:00(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6、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6 月 25 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开标时间:2014年 6 月 25 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北京广安宾馆一楼会议室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21号

9、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10

邮编:100036

E-mail:zhaojingshu1216@163.com

电 话:010-63905999

传 真:010-63905988

联系人:王江华(5963)、赵静淑(5967)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户 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 号:110902295610703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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