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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南关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永春平台屋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11-14 13: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南关区永春平台屋面改造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市南关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长春市南关区永春平台屋面改造工程;

2.2工程地点:南关区永春路;

2.3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开工日期2014年5月1日,竣工日期2014年5月30日;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及国家标准的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有类似工程经验一项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3.5外埠投标人应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手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1月14日至2013年1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和注册建造师、外埠企业入吉备案证明,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2518号交通宾馆8楼)购买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3年12月4日下午13:30 时,地点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2518号交通宾馆4楼4B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30000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南关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 李弘迪

联系电话:0431-81960229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2518号交通宾馆8楼

联 系 人:王东

传真:0431- 81805658

电话:0431-81805668、15843102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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