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殡仪馆现有火化机增加尾气处理系统采购项目(第三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受汕头市殡仪馆(以下简称“采购人” )的委托,就汕头市殡仪馆现有火化机增加尾气处理系统采购项目(第三次)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资金来源、采购范围、工期、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1、采购项目概况:
1)火化机风冷尾气处理设备6套及附属钢结构板房一套。
2)4台平板火化机、2台拣灰火化机大修升级改造。
2、资金来源:人民币414.50万元(财政预算内资金,部分自筹)。
3、采购范围:投标人须负责货物的供货、出厂检验、运输(至工地现场)、安装调试(含货物安装时所涉及的土建、给排水及电气安装工程等),验收、保险、质保期保障和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关的一切服务。
4、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并投入使用。
5、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请参阅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要求。
二、参与本次报价的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采购设备生产或销售(含安装);
3.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 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14年12月9日起至2014年12月15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地址:汕头市奋发园大厦21楼北侧。
电话:0754-88166891 传真:0754-88166891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请带原件校对):
1)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请根据附件申请表中要求开具)
4、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带U盘拷贝。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应在2014年12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办事处。本项目不接受传真及邮递报价。
2、递交地址:汕头市金砂路101号长荣大厦16楼A单元;
3、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2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
4、开标时间:2014年12月30日9:30开始(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办事处(汕头市金砂路101号长荣大厦16楼A单元)
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汕头市殡仪馆
采购单位地址:汕头市濠江区礐石塔头山
采购单位联系人:黄先生
采购单位电话:0754-88103831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汕头市金砂路101号长荣大厦16楼A单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166891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166891
六、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4年12月9日起至12月15日17时止),如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在12月15日17时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至我司。
采购文件(请点击下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请点击下载)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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