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山区桃仙街42号挡土墙、中南路183-3号东南侧护坡抢险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中山区城市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对2013年中山区桃仙街42号挡土墙、中南路183-3号东南侧护坡抢险治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资格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13年中山区桃仙街42号挡土墙、中南路183-3号东南侧护坡抢险治理工程
二、项目编号:TLCG2013-1023
三、项目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桃仙街42号、中南路183-3号
四、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工期:60日历日
六、招标内容:2013年中山区桃仙街42号挡土墙、中南路183-3号东南侧护坡抢险治理工程的施工。(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具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项目经理要求:须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无负责的在建项目,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外省企业需办理入辽备案手续。3、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4、同期招标的《2013年中山区山岭巷18号北侧山体护坡抢险治理工程》、《2013年中山区中南苑院内山体抢险治理工程》、《2013年中山区桃仙街42号挡土墙、中南路183-3号东南侧护坡抢险治理工程》、《2013年中山区武昌街282、284号、新生街33号、高家沟85号挡土墙抢险治理工程》4个项目,各投标单位允许兼投,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项目。
八、报名要求:
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项目经理资格证明原件、法人代表证(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报名有效)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一套。报名时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九、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6日至2014年1月9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地点: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大连市民政局斜对面)。
十、招标人:大连市中山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联系人:杨春、高海滨电话:84651707、84651722
传真(自动):0411-8465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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