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城县中医院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临城县中医院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TD-14146
采购人名称:临城县中医院
采购人地址:临城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田岩松1551198392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558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娇0311-83806695-81218931150181
采购项目和数量:1套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采购用途:新增医疗设备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30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则必须具有国家政策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注册证到期换证的,须提供药监部门的受理凭证),且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应与投标产品名称一致;
3)如投标人为经销商时,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及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唯一的专项授权函(一个品牌只接受一份授权函);
4)投标人还应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函原件。
5)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还应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6)《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号为国食药监械(进)字×××第×××号;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并留存投标人加盖公章的A4复印件一套。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为资格后审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注意事项:开标时,投标人应当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否则投标无效。所有投标人在当地或招标所在地检察机关出据证明。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4年10月17日至2014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1: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工农路558号)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1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4年11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临城大道与人民大街交叉口西北角行政服务中心后院)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张娇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3806695-81218931150181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83806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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