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乡医学院基础医学重点学科设备项目的国内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新乡医学院的委托,就基础医学重点学科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4-1831号
项目需求:
项目A可接受进口:
序号
仪器名称
数量
1
体式显微镜摄像系统
1
2
电动助吸器
1
3
电动八道移液器
1
4
多气体培养箱
1
5
CO2培养箱
1
6
化学发光、荧光和可见光凝胶成像系统
1
7
台式低速离心机
1
8
超低温冰箱
1
项目B:
序号
仪器名称
数量
1
核酸电泳槽
1
2
微量台式离心机
1
3
多管架自动平衡离心机
1
4
磁力加热搅拌器
1
5
微波炉
1
6
桌面迷你离心机
1
7
恒温混匀仪
1
8
冰箱(2台)
2
9
鼓风干燥箱
1
10
脱色摇床
1
11
立式冷藏柜
1
12
双人单面超净工作台
1
13
双缸洗衣机(2台)
2
14
空调(柜机)
1
15
笔记本电脑(2台)
2
16
超净工作台
1
17
高级通风柜
1
18
生物组织冷冻包埋机
1
19
生物组织摊片烤片机
1
20
冰箱
1
21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1
22
电热鼓风干燥箱
1
23
循环水式多用真空泵
2
24
液氮罐
1
25
CO2钢瓶
1
26
电泳仪
1
27
垂直电泳槽
1
28
电子天平
1
29
冰柜
1
30
冰箱
1
31
制冰机
1
32
无油气体压缩泵
1
33
HH-2数显恒温水锅
1
34
移液器
1套
35
单道可调量程移液器
1套
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自 2014年10月17日。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 2014年 10月17日起至2014年11月4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每天上午9∶00 至11∶30,下午 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老后勤小院117房间)。
5.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4 年11月7日 上午9:30 。
7.开标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老后勤小院开标室)。
8.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371-56058523
项目负责人:田群涛 电话:0371-56058516
河南省教育招标网:http://www.hnzbedu.cn
10.投标人资格要求:
10.1要求投标人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10.2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未被列入黑名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招标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的企业。
10.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0.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下述(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料,现场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1.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11.2.购买招标文件人员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
11.3.报名及购买标书登记申请表,承诺书;
12.其他说明:
12.1如果投标人的报名资格证件不在有效期内或未及时参与当年年审,则须由发证部门出具原(证书)有效期延长至___年__月__日的证明。(注:延长后的截止日期应在本项目开标当天日期或之后)。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
12.2本次招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
12.3本次项目招标公告、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12.4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7日
附件1:
报名及购买标书登记申请表
序号 2014 年 月 日
招标编号
公司名称(盖章)
公司地址
注册资金
万
法人代表
联系人
手机号
固定电话
传 真
发票及标书领取人
发票号码
标书领取人身份证号
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是否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
□是 □否
投包意向(一旦填写不准更改)
备注
注:请如实填写此表,否则将视为提供虚假材料,依照相关规定处理!缴费后请勿带走!
附件2:
承诺书(格式)
我公司郑重声明:在本次 (招标编号)申请报名过程中提供的所有文件均是真实的,一旦发现有虚假材料我公司承诺3年内不再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的一切采购活动,并把我公司纳入黑名单。
公司法人代表(签字) 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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