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关于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实验室系统改造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受 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 的委托,对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实验室系统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GZZJ-[2014]071】公示期为 2014年10月18日至2014年10月24日五个工作日,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编号:GZZJ-[2014]07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实验室系统改造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数量:
项目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实验室系统升级扩容改造
1项
人民币687万元
1.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 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 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或以上资质;
3.提供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10月20日至2014年10月24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招标文件:
1. 营业执照正本、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地税、国税);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4. 提供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或以上资质证书(有效期内证书有效);
5. 提供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六、招标文件质疑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书原件。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
七、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1月11日14时00分(注13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16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11月11日14时0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16室
十二、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光谱西路1号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16室
联系人:杨小姐、姚先生
联系方式:020-87385151
邮政编码:510060
传真:020-87385151
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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