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执法记录仪及电子证据平台扩容更新设备项目
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并经邯郸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邯郸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就邯郸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执法记录仪及电子证据平台扩容更新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合格供应商就招标项目内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 政府采购编号:HDCGP2014A1015_003031
2、 采购项目内容: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3、 采购人名称:邯郸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4、 联系人:张东旗 电话:18903108626
5、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全称: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
6、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地址: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人民东路342号421甲)
7、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电话0310-2031772 传真:0310-2031778
8、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①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政府采购联合体应具备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条件(涉及资质要求的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②提供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③具有与投标产品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工商注册资金100万元(含)以上;④执法记录仪的非产品制造商参与投标,应具有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
9、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已在“邯郸市政府采购网”成功注册的供应商,凭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按网上操作程序进行投标响应,自行下载招标文件;(2)未在网上注册的供应商请登录http://www.zfcg.hd.gov.cn进行网上供应商注册,经资格注册联系人审核后按“(1)”获取招标文件(邯郸市政府采购网主页有弹出窗口信息,提示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说明如何进行注册、修改权限、投标响应、上传投标文件等操作)。
10、资格注册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 电话:0310-3052024
11、本项目预算:223.175万元,超过预算为非实质性响应。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
12、投标响应时间:2014年10月21日8:30分至2014年10月31日17:30分(通过网上流程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报名响应,审核时间为8:30-17:30分,节假日休息)
1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电子文档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开标时间前;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开标时间前30分钟;
14、开标时间:2014年11月12日9:30;
15、开标地点: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开标四室(人民东路342号四层);
16、项目标前联系人:李先生 0310-2031772
17、项目标后联系人:武女士 0310-2031776
18、开户银行:建行邯郸人民路支行 账号:13001648608050007972
19、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ebgp.gov.cn邯郸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h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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