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313许兰线红庙至兰考县城段改建工程
省道313许兰线红庙至兰考县城段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313许兰线红庙至兰考县城段改建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考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兰考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省道313许兰线红庙至兰考县城段改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S313省道
2.2项目规模:215.1623万元
2.3计划工期:1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的施工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在投标前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到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4外省企业投标报名须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前来报名。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4年 2 月 17 日至 2014年 2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阳光大厦5楼信息厅)报名。
4.2投标单位需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进豫备案介绍信(外省企业提供)等有关原件及复印件3套(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验原件留复印件)报名。
4.3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300元(中标人不退,未中标人保存完好无损退还)
4.3 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4.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报名企业基本账户转至以下帐户:
收款单位: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开户银行:兰考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账 号:00000104059410318012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阳光大厦5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兰考县招投标网》发布。7.联系方式
发布单位: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联系 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13781162572
招标人:兰考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兰考县产业集聚区迎宾路2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839954369
招标代理机构:开封市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开封市北土街9号院8号楼
联系人:宋先生 电 话:0371-23388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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