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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东路等城市道路维修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07-02 17:3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编号:焦招JLGK-14- 15 号 采购编号:焦采招标采购-2014-201 号

发改委编号:焦发改招标-14-82号 交易编号: 焦公资工程[2014]7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焦东路等城市道路维修工程监理项目,已由焦发改投资[2014]29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监理招标全部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一标段

民主路(烈士街-建设路):长397米,红线宽34米,其中:9米机动车道,2×0.5米隔离带,2×4.5米非机动车道,2×7.5米人行道,对井相应的升降部分龟裂的路面拆除重建;建设路(山阳路-古城路):长1400米,红线宽40米;焦东路(人民路-丰收路):全长635米,对机动车道面层翻新,基层局部拆除重建,对破损的路沿石进行维修、更换;新丰一街(人民路-丰收路):全长691米,对车行道面层翻新,基层局部拆除重建,人行道及对部分路沿石进行维修、更换;龙源路(山阳路-迎宾路):全长1700米,对机动车道及机动车道边线处部分破损的路沿石进行维修、更换;工程投资约1591万元。

二标段:

工业路(塔南路-轮胎厂铁路桥、山阳路-翁涧河):塔南路-轮胎厂铁路桥长920米,宽35米,山阳路-翁涧河长320米,宽35米;解放路(古城路-南水北调桥):长1800米,,对机动车道面层翻新,基层局部拆除重建,对部分破损的路沿石进行维修、更换。共安装95基截光型双臂金属路灯,灯杆高度为12米,2基泛光灯,灯杆高度为14米。路灯采用双侧对称布灯,灯具间距35-40米。机动车道灯具功率1*400W(NG高压钠灯),安装高度12米,灯具悬挑长度1.5米;非机动车道侧灯功率1*250 W(NG高压钠灯),安装高度12米,灯具悬挑长度1.5米,灯具仰角为15度。在解放路与古城路、金山路交叉口安装2基泛光灯,安装灯高14米,每基泛光灯灯具功率3*400W;普济路(北环路-太行路)路灯改造:拆除双挑金属路灯11基、泛光灯2基;新建金属路灯22基,工作井22座。路灯光源采用400W高压钠灯,路灯在两侧人行道上对称布置。路灯灯杆高度为10米,悬挑长度2.5米;山阳路(解放路-新月铁路)路灯改造:拆除旧路灯66基,新建双挑金属路灯34基,工作井34座。路灯光源采用250W150W高压钠灯,路灯在两侧机动、非机动车道之间隔离带上对称布置,路灯灯杆高度为10米,悬挑长度2.5米;工程投资约1441万元。

2.2招标范围: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保修期等全过程的监理。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2个标段。

2.4 计划工期:同施工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3本次招标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外地投标企业须有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

3.4投标人须具有2011年1月以来完成过的单项工程投资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工程(新建或大修或维修)的监理项目合同业绩不少于1项;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2011年1月以来监理过的单项工程投资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工程(新建或大修或维修)的监理项目合同业绩不少于1项。

3.5所有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法人、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总监、承办人)(咨询电话:0391-3570299),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6项目主管部门及业主在报名时将对投标人的廉洁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对列入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不廉洁记录名单库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将不廉洁记录情况向招投标监督部门备案。

4.投标人报名时间及地点

4.1于2014年7月2日―2014年7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窗口进行报名。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投标人报名要求

6.1报名时需带《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登记表》,(此表请登录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一式三份)

6.2报名时应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单位书面授权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书、企业及项目总监业绩合同、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3投标人可投报多个标段,按标段顺序只能中一个标段。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请于2014年7月2日―2014年7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 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报名窗口领取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7月22日9时30分 ,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媒体厅(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开标时间:2014年7月22日9时30分,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媒体厅(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

8.4中标结果请登陆发布招标公告媒介查看2014年7月23日至 2014年7月25日中标结果公示栏,中标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应持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同时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否则视为自动弃权,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按废标处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招标投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焦作市站前路88号 地 址:焦作市建设东路18号楼6楼

邮 编: 454000 邮 编: 454100

联 系 人: 苗先生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 0391-3557264 电话:0391-3273188

传 真: / 传 真:0391-3273188

11、监督部门

焦作市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1-3557250

电子信箱:jzzbb@163.com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电话:0391-3569728

焦作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1-3121260

201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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