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原阳县产业集聚区道路项目(工纬四路等四路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阳县产业集聚区道路项目(工纬四路等四路项目)已由原发改【2013】3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原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原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共五个标段,其中一至四标段为施工标段;五标段为监理标段。
一标段:工纬四路(南北大街~2号路)道路及污、雨水工程,长2176.66米,红线宽60米;
二标段:工纬五路(K0+650~2号路)道路及污、雨水工程,长1682.67米,红线宽60米;
三标段:1号路(工纬五路~工纬六路)道路及污、雨水工程,长476.61米,红线宽30米;
四标段:4号路(工纬四路~工纬五路)道路及污、雨水工程,长475.48米,红线宽30米;
五标段:一至四标段施工及保修期的监理。
2.2工期:一至四标段工期120日历天;五标段监理同施工工期。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3.5企业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
3.6 一至四标段施工资质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7五标段监理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8 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需通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对象包含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10 投标申请人是外省施工企业应到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进豫备案手续,领取备案介绍信参加投标报名;外县企业需到原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单项工程备案手续,领取备案证明。
3.11每个投标人可投多个标段,且只允许中1个标段;同时中2个或2个以上标段的,由第一中标候选人自行选择一个标段为中标标段。
3.12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1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14中标单位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一致,并且每周在施工现场工作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少于五个工作日或不到场的,招标人将与中标单位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其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的,还应当对超出部分予以赔偿。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2日至2013年9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00时,下午15: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原阳县黄河大道中段政府综合办公楼东侧)。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外省施工企业需提供进豫备案介绍信原件、外县企业需提供原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项工程备案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施工及监理每标段售价500元,图纸每标段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作为评审时的必要条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人:原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3-758559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健康路159号发展大厦5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 系电 话:0371-63977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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