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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海盐县于城镇财政所消防车、环境保护局执法车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4-06-09 09:16:00 来源:浙江省政府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海盐县于城镇财政所、环境保护局委托,就消防车、环境保护局执法车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询价项目编号:盐政采(2014)B9

二、询价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一:消防车1辆;标项二:执法车1辆。(具体见采购项目要求,推荐品牌)。

三、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等:

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14年6月6日至2014年6月13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2、获取询价文件地点: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窗口

五、询价响应截止时间:2014年6月17日 09:00

六、报价文件提交地点: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窗口

七、报价时间:2014年6月17日 09:00

八、报价地点: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九、询价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标项一:叁仟元人民币整;标项二:贰仟元人民币整

十、其他事项:

1、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须提供系所在单位正式员工证明,即员工养老保险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企业简介;

(5)政府采购报名登记表(可在网上直接下载,http://www.hyztB45.gov.cn)。

2、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到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取招标文件,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3、投标保证金:标项一:叁仟元人民币整,标项二:贰仟元人民币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提交到帐日期必须为2014年6月13日17时之前,未到帐者视为未递交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海盐城北支行、帐号:385758361579、户名: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网银形式,其它一律不收。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浙江省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东路100号

联系人:吴彦婷

联系电话:0573-86117857

传真:0573-8612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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