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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宜阳县锦龙大道匝道工程施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09-16 09:1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宜阳县锦龙大道匝道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宜阳县锦龙大道匝道工程建设资金已到位,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宜阳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该项目施工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采购编号:宜政采【2013】153号

1.2项目建设地点:洛阳市宜阳县

1.3项目规模:

宜阳县锦龙大道匝道工程,北匝道全长471.728米,南匝道全长425.07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宽度9米,设计车速30Km/h,路面结构为沥青路面。本项目中含1-13米桥梁两座,桥梁总长38米,桥面净宽7.5米,一侧设1.5米人行道、两侧各设0.5米大理石栏杆,桥梁全宽10米。

1.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1.5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1.6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工程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施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资格审查的方法:资格后审

4. 报名办法

4.1报名时间:2013年9月13日至2013年9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地点:洛阳新区王城大道与太康路交叉口西南角,吉彩游泳馆南门4楼。

4.3报名必须携带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各项要求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同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售价共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3年10月10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洛阳新区吉彩游泳馆(太康路与王城大道交叉口西南角)南门4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共同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阳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宜阳县城关镇人民北路23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379-6888286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新区王城大道与太康路交叉口西南角,吉彩游泳馆南门4楼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89379921780379-65989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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