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县公安局信息采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S2013GZX012
1.招标条件
方正县公安局信息采集系统采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方正县公安局,建设资金为地方财政资金。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方正县公安局信息采集系统采购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供货地点:方正县
2.4 资金来源:地方财政资金
2.5采购预算:约84万元
2.6供货数量及参数:信息采集设备6套,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7计划工期:签订供货合同后30日内完成供货
2.8质量标准:符合国标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3.2近3 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3供应商需提供产品相关资质和证书。
3.4本项目针对拟采购货物,只接受厂家供货。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4日至2013年9月10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等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到黑龙江正信伟业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进行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4.4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寄送申请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7.其他
7.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以书面方式并签字盖章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2招标人将按实际需求设定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7.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4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黑龙江正信伟业招标有限公司联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方正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正信伟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
邮 编:150036
联 系 人:黄春微
电 话:0451-82362807-8003
传真:0451-82362807-8000
日 期:201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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