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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政府采购信息--有关青浦区政务外网、政府网站系统运维、互联网恶意攻击监测系统的采购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11-19 10: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对青浦区政务外网、政府网站系统运维、互联网恶意攻击监测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合格的投标人除了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之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完成登记手续的供应商。

(2)、具有工信部(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3)、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第二包)。

(4)、若非自主研发产品必须书面提供最终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第二包)。

(5)、投标人在本市具有技术服务机构,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能提供优质快捷的技术支持服务。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以上资质证明文件必须编在投标文件中,否则将被视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作无效投标处理。

1、项目概况:

采购编号:QPZFCG2013-090

采购项目:

1)、第一包:青浦区政务外网、政府网站系统运维

2)、第二包:互联网恶意攻击监测系统

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 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和要求》及附件

交付地址:青浦区内任何用户指定的地点

交付日期:

1)、第一包运维周期: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2)、第二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实施完成

其他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3年11月18日(星期一)起每天9:00~11:00、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合格投标人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到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北楼105领取标书(请自行带好U盘)。

3、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13年12月9日10:00之前送达上海市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一楼会议室。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开标定于2013年12月9日10:00在上海市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一楼会议室进行,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届时出席。

5、以上详情同时可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 www.zfcg.sh.gov.cn)和青浦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hqp.gov.cn)上查询。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和电子邮件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6、特别说明: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请在开标前10日内将需澄清的问题书面提交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过时将被视为没有澄清的问题。

采购人:上海市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城中西路38号105室

邮编:201700

联系人:张晔星

电话: 021-59727486

传真: 021-59738802

上海市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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