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速公路衡大管理处大广高速公路深州至大名(冀豫界)段完善全程监控系统工程施工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大广高速公路深州至大名(冀豫界)段完善全程监控系统工程施工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YZ2013-04-01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高速公路衡大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衡水市北环西路94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8-694169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远洲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16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3031085
项目概况:大广高速公路深州至大名(冀豫界)段完善全程监控系统工程施工
招标范围:大广高速公路深州至大名(冀豫界)段完善全程监控系统工程施工,共1个合同段。
项目实施地点:大广高速公路。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1月15日,计划工期:9个月(含试运行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高速公路完善全程监控系统工程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有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监控、通信、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第1名投标人报名。
4、投标人的名称和资质将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查询,如投标人的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不符,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告知投标人及时办理有关更正事宜。对于递交投标文件时未列入系统或与系统不符的投标人,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人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能够有效的证明企业当前资产构成情况的验资报告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购买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12月2日至2013年12月 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的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C座16层(河北远洲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到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4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3年12月24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阳光·格瑞酒店(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227号,体育南大街与槐岭路交叉口东北角),详见大厅指示牌
评标方法和标准:招标投标法规定的评标办法
项目联系人:王伟
联系方式:0311-83031085
传真电话:0311-83018255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83031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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