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农村能源环境保护站所需沼气灶具及配套产品等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受采购单位委托,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漯河市农村能源环境保护站所需沼气灶具及配套产品(A包)及沼液沼渣抽排设备(B包、C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项目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14]76号;
二、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A包:沼气灶具及配套产品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为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及制造能力的专业生产厂家,开标时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产品须为农业部2010—2012年沼气灶具及配套产品和服务体系专用设备入围企业产品,开标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开标时,需提供与所投产品品牌型号一致的样品一套,样品缺失或无法证明样品与投标产品一致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5、如法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交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交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包、C包:沼液沼渣抽排设备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为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及制造能力的专业生产厂家,开标时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自走式沼渣沼液抽排设备必须能够上牌照,开标时须提供工信部公示的目录及农机推广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开标时,须提供与所投产品品牌型号一致的宣传彩页一套;
5、如法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交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交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要求提供证书原件而开标时不能提供的,可提供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有效复印件或原发证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的缺项或不真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的结果。
三、招标内容:A包,沼气灶具、管件、连接件、净化器(脱硫、调压、压力表三合一)、沼气灯,2700套;
B包:非自走式沼渣沼液抽排设备,26台;
C包:自走式沼渣沼液抽排设备,26台。
(具体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14年7月25日至2014年8月2日,每天上班期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址: 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07室(漯河市郾城区黄山路南段市财政局院内)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报名,免费领取招标资料。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须提交的资料:领取招标资料时须提交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有效印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五、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中标后须提供带红章的电子文档以供电子备案),副本四份,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标注、密封完好。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8月15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210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4年8月15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210会议室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联 系 人:
采购中心联系人:刘先生 冯先生
联系电话:0395—3162516
八、信息发布情况: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he.hngp.gov.cn)上发布。中标结果经评委会评定后,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投标人如有异议,可向招标机构提出质疑。
九、监督电话:
漯河市财政局 0395—3150223
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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