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省畜牧兽医局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的更正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
省畜牧兽医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
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
三.采购项目编号:
ZZCG2013L-GK-014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3年8月30日
五.更正事项: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描述中,原“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采购公告》六规定交纳。若一次投多个标项,只需交纳一个标项的投标保证金(按所需保证金最大额的标准交纳为准)。”现更正为“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采购公告》五规定交纳。”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三项“评标内容及标准”和资信及商务文件中的“前附表”关于疫苗的有效期的描述中,原“疫苗有效期≥9个月(其中标项2、3、4、15、16的疫苗有效期≥14个月)得5分;疫苗有效期≥8个月(其中标项2、3、4、15、16的疫苗有效期≥13个月)得3-4分;疫苗有效期≥7个月(其中标项2、3、4、15、16的疫苗有效期≥12个月)得1-2分;疫苗有效期<7个月(其中标项2、3、4、15、16的疫苗有效期<12个月)得0分。”
现更正为“疫苗有效期:疫苗有效期≥9个月(其中标项2、3、4、12、13的疫苗有效期≥14个月)得5分;疫苗有效期≥8个月(其中标项2、3、4、12、13的疫苗有效期≥13个月)得3-4分;疫苗有效期≥7个月(其中标项2、3、4、12、13的疫苗有效期≥12个月)得1-2分;疫苗有效期<7个月(其中标项2、3、4、12、13的疫苗有效期<12个月)得0分。
其余不做变更。
七.其他事项:
请打印本公告页面,盖公章后回传至0571-86757936.谢谢配合。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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