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省畜牧兽医局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的更正公告_首页标讯_招标公告-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省畜牧兽医局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的更正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3-09-06 09:35:00 来源:浙江省政府采购

一.采购人名称:

省畜牧兽医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

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

三.采购项目编号:

ZZCG2013L-GK-014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3年8月30日

五.更正事项: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描述中,原“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采购公告》六规定交纳。若一次投多个标项,只需交纳一个标项的投标保证金(按所需保证金最大额的标准交纳为准)。”现更正为“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采购公告》五规定交纳。”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三项“评标内容及标准”和资信及商务文件中的“前附表”关于疫苗的有效期的描述中,原“疫苗有效期≥9个月(其中标项2、3、4、15、16的疫苗有效期≥14个月)得5分;疫苗有效期≥8个月(其中标项2、3、4、15、16的疫苗有效期≥13个月)得3-4分;疫苗有效期≥7个月(其中标项2、3、4、15、16的疫苗有效期≥12个月)得1-2分;疫苗有效期<7个月(其中标项2、3、4、15、16的疫苗有效期<12个月)得0分。”

现更正为“疫苗有效期:疫苗有效期≥9个月(其中标项2、3、4、12、13的疫苗有效期≥14个月)得5分;疫苗有效期≥8个月(其中标项2、3、4、12、13的疫苗有效期≥13个月)得3-4分;疫苗有效期≥7个月(其中标项2、3、4、12、13的疫苗有效期≥12个月)得1-2分;疫苗有效期<7个月(其中标项2、3、4、12、13的疫苗有效期<12个月)得0分。

其余不做变更。

七.其他事项:

请打印本公告页面,盖公章后回传至0571-86757936.谢谢配合。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点:杭州市环城北路305号耀江发展中心一楼

联系人:俞敏璐

联系电话:88907750

传真:88907751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