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临安市岛石镇人民政府昌北石料厂矿区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的公开招标公告
杭州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临安市岛石镇人民政府昌北石料厂矿区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3年11月29日
本文已被浏览: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临安市岛石镇人民政府昌北石料厂矿区生态环境治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QSZB-WDSZ-14002F
二、招标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临安市岛石镇人民政府昌北石料厂矿区生态环境治理工程。
项目地点:勘查区于临安市区275°方向,直距70.6公里处江川村南西2.8公里18省道(昌北溪)南侧山坡。行政隶属岛石镇管辖。勘查区经18省道东连杭州,西接安徽,交通方便。
工期:180个日历日。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特定条件:
1.城市园林绿化三级或以上的企业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公司在职人员,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3.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主要负责人(共四个岗位,即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且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有企业任职文件;拟派项目经理具有B类证书;拟派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具有C类证书;
4.具有《杭州市建设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日期:2013年11月29日至2013年12月18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2.地点:杭州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玉泉校区设备楼三楼办公室)。
3.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注册供应商凡通过网上报名的可不提供以下材料中的序号1、序号2材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城市园林绿化三级或以上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在职人员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拟派项目经理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主要负责人(共四个岗位,即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 “三类人员”A类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企业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拟派项目经理B类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拟派现场安全管理人员C类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杭州市建设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卡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担保金额:
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整。
投标人应于2013年12月18日下午17:00前在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玉泉校区设备楼杭州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楼财务室)交纳并到帐。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电汇
收款单位(户名):杭州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浙大支行
银行账号:1202024609900033043
九、现场勘查:
现场勘查:不集中组织,请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勘查地点:勘查区于临安市区275°方向,直距70.6公里处江川村南西2.8公里18省道(昌北溪)南侧山坡。行政隶属岛石镇管辖。
联系人:帅金理:13758280898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3年12月19日下午13:3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玉泉校区设备楼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3年12月19日下午13:30在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玉泉校区设备楼三楼会议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二、报名表下载地址:
求是招标网(http://www.qszb.net)
十三、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杭州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玉泉校区设备楼三楼办公室
联系人:陈洁
电话:0571-88981888
传真:0571-88981888
邮箱:qszb@zju.edu.cn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