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大沥中队警用摩托车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大沥中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大沥交警中队警用摩托车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政府采购委托编号:YZ13FS037-3073001
二、采购项目编号:沥购2013059(0835-1301F78N0371C1)
三、采购项目名称:大沥交警中队警用摩托车采购项目(第二次)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52.5万元
五、项目内容:25辆150cc警用摩托车(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部分)
六、供应商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注册的法人且经营范围包含摩托车销售;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9月6日8时30分起至2013年9月12日16 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行政服务中心大院4号楼一楼)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后退还):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注册的法人且经营范围包含摩托车销售);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人须先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审核报名资料,然后到银行缴款,缴款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收款单位: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②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南海怡海支行③账号:44502801040002333④款项来源:警用摩托车采购(二次)⑤“交款人”一栏及其它地方不得填写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9月27日下午15时00分
(注:下午14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行政服务中心大院4号楼一楼)。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9月27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行政服务中心大院4号楼一楼)。
十二、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13年9月6日至2013年9月12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1. 采购人: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大沥中队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联 系 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0757-81185088
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2栋天安创新大厦1218室(佛山分公司)
联 系 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757-8185 1689
传真:0757-8185 1685
E-mail:yzzbfs@126.com
十四、采购信息查询
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gdgpo.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nhgp.cn(南海区政府采购网)
http://dali.nanhai.gov.cn(大沥政务网)
http://www.gdbidding.com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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