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长安新区通航安全影响论证及通航安全评估服务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受 东莞市长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委托,就 东莞市长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所需 东莞市长安新区通航安全影响论证及通航安全评估服务采购(重新招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服务能力的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内容:
1、招标编号:东采公〔2014〕27号。
2、项目名称:东莞市长安新区通航安全影响论证及通航安全评估服务采购(重新招标)。
3、招标内容:长安新区通航安全影响论证及通航安全评估。
二、供应商的资格标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工程咨询(港口河海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或广东省海事局备案的通航安全影响论证编制单位资质且具备本项目业务范围;
4、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完成过3项及以上通航安全影响论证和通航安全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5、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且近三年担任过两个同类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6、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须主动填报近三年没有介入与工程咨询服务质量有关的诉讼案件以及无行贿犯罪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A、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B、为同一股东控股的;C、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售价及要求: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 2 月 13日至2014年 3 月 4 日(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14年 2 月 13 日至2014年_2 月 21 日,共 七 个工作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34号创意产业园12号楼205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4、购买招标文件要求:现场购买,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备案,未注册备案的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税),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银行开户许可证,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⑥提供以上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除外)的扫描电子文档(整合成一个PDF文件)。(已注册备案的供应商凭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请自带U盘以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 3 月 6 日(北京时间,星期四)9:00~9:30。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 3 月 6 日 9:30(北京时间,星期四),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或以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仪式。
3、开标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B区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四室。
五、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下述地址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注:凡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若该项目投标人数不足三家而需重新招标,招标人有权拒绝未提供书面通知的投标人的重新投标。
招标机构: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曾文娟、袁翠平
联系电话: 0769-88058801(标书售卖)、89812223(项目咨询)
传 真: 0769-88058809
电子邮箱: zhwzdf@126.com
总部地址: 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38号林海大厦2层
分部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34号创意产业园12号楼205
邮 编: 523000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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