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县直幼儿园所需物品采购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淇县招标采购中心受淇县县直幼儿园委托,对淇县县直幼儿园所需物品采购设备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合理性低价摇号中标法)进行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QXCG[2014]22号A;
二、招标人:淇县招标采购中心(淇县红旗路西段审计局楼下);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项目名称及内容简要说明:室内外玩具一批;
五、投标范围包括:货物供应、运输、安装、售后服务等。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4年7月2日上午9:00点;
开标地点:淇县招标采购中心(淇县红旗路西段审计局楼下)
七、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4年6月11日至2014年6月16日下午17:00点前(节假日不休息)。
地点:淇县招标采购中心(淇县红旗路西段审计局楼下)
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们共和国工商部门颁布的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覆盖本项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报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试验报告、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国家玩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
(2)投标人在产品生产地或项目所属地的检察院没有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开具针对该项目及开具日期应在该项目领取招标文件的有效范围内)。
(3)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4)投标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类似规模类似案例。(不得少于二个含2个)
(7)所有要求原件的复印件须做入投标书中且须加盖单位公章。
九、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投标供应商在领取标书时提供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为转账,投标供应商从企业法人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入淇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到淇县招标采购中心账户,并注明投标保证金,账号为:00000000000702226012,转入成功后自行到淇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开入账凭证(入账通知书),凭入账通知书到淇县招标采购中心领取本次招标文件。开户行: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第八条所有资质原件和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请参阅招标文件或向招标人咨询。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联系人:贾先生 电话:0392—2111633
淇县招标采购中心
201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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