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卷烟厂中央空调及恒温恒湿机组维修保养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实施条例》等规定,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受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其所需宁波卷烟厂中央空调及恒温恒湿机组维修保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单位,准时前来购买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
1. 招标编号:ZJCT4-ZY201321
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内容:
宁波卷烟厂中央空调及恒温恒湿机组维修保养项目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一定的中央空调设备维修和专业技术能力;有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相应资质证书,同时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中的要求的投标人,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近3年内(2010年1月1日以后)具有类似业绩,证明资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用户证明等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应具有电工、焊工及其他相关专业人员并具有操作证书(上岗证书),且需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或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或现金流量表等文件。
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自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自投标截止日无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认定的尚在禁止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以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或档案为准),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受理其投标文件。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发售:
于2013年10月30日至11月4日(上午9:00-11:30 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到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511室)购买招标文件。
发售价:每本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另加50元(售后概不退还)。
报名时随带:应按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装订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企业资质资信资料、企业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业绩资料,有效证明材料为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用户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3)相关上岗证书;(4)纳税证明等其他资料。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8 日09:30 时
递交地点: 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15楼会议室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携带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会议
7.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3年11月18 日09:30 时
开标地点: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15楼会议室
8. 答疑:投标人需澄清的问题以传真方式于2013年11月11日下午16:00时前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传真:0571-85151671),同时将疑问的电子版发送至717959216@qq.com 。招标人仅对投标商提出的合理疑问进行答复。
9.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采用转帐支票或银行汇票或电汇的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以下帐户递交,:
户 名: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开 户: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墩支行
账 号:201000065548152 行 号:402331001227
10.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511室
联系人:陈华、朱丛珊
联系电话:0571-85156237;85064356 传真:0571-85151671
邮箱:717959216@qq.com
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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