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长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救援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长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救援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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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就应急救援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浙恒采字[2013]-029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应急救援设备
1.0
批
80.0
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制造商授权书和质保函。
2、同类项目业绩。
3、本项目不接受拆包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3年10月29日至2013年11月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6:30
地点: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湖州市榆树街26号新天地写字楼21层招标代理部门)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9日 09:00
六、投标地点:长兴县招投标中心(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
七、开标时间:2013年11月19日 09:00
八、开标地点:长兴县招投标中心(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8000.0
交付方式:汇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湖州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800015981000350
十、其他事项:
(一)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2、制造商授权书和质保函(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201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并提供相应合同及相关证明资料(合同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参考样式可从浙江省湖州行政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专区”栏中的采购资料下载,原件一份)
5.具有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2012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参考样式于湖州市行政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原件1份)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QQ邮箱。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以上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二)业务咨询:
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嘉 联系电话:0572-2199129 传真:0572-2708550长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陈科 联系电话:6256253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长兴县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电话:0572-6037050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浙江省湖州市榆树街26号新天地写字楼21层招标代理部门
联系人:王嘉
联系电话:0572-2199129
传真:0572-2708550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029)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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