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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厅公共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09-10 16: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厅的委托,对其公共设施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TLCG2013-0863

二、项目地点: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厅

三、工期:20日历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招标内容:

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厅公共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注:1. 本次采购的空调挂机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四期)的产品。投标单位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四期)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六、投标人的资格:

(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二)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三)外地施工企业需办理入连手续。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3年9月10日起至2013年9月17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八、报名要求:

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有效)或委托代理人证明(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资格证明原件和以上所有证件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以上所有证件相应的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九、 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3年9月30日13:00—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区(1)。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与地点:2013年9月30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第1开标室)。

十一、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本,售后不退。

十二、招 标 人: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厅

十三、招标代理人: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联系人:杨志超、邱宇明

联系电话:0411-84651728、84651717 传真:0411-8465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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