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CG13-023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柳城县工业区沙埔工业片区三期主次干道和场地平整工程的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现就柳城县政源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柳城县工业区沙埔工业片区三期主次干道和场地平整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柳城县工业区沙埔工业片区三期主次干道和场地平整工程
二、项目编号:LCG13-023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主干道790米、次干道A、B、D、E共3616.2256米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及工业片区三期约66万平方米的土方平整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项目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3 年9月10日至2013年9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供应商未合法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投标文件。
2、发售地点:广西柳州市高新一路15号信息产业园B栋1楼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财务室(B1-19室)。
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25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法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验。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280000.00元)。
投标人须于2013年9月29日17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或现金缴存银行形式交至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保证金账户(以银行进账回单时间为准),开户银行:工行柳州分行高新支行,银行帐号:2105 4070 1930 0044 116。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3年9月30日上午8时30分;投标人须于2013年9月30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柳州市高新一路15号信息产业园B栋1楼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开、评标室,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验证后递交投标文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3年9月30日9时30分在广西柳州市高新一路15号信息产业园B栋1楼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开、评标室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
十、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cz.gov.cn(广西财政网)、www.zfcg.gov.cn(柳州市政府采购网)。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柳城县政源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林小勇 联系电话: 0772-7019055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杏川
联系电话:0772-2622291 传 真: 0772-262229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柳城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772-7616836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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