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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市政管理处宝庆寺1#、3#-1地块、白鹤片区、华严片区和贺丞路灯光工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09-11 09:1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宁波市市政管理处宝庆寺1#、3#-1地块、白鹤片区、华严片区和贺丞路灯光工程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CBNB-20132137 1.招标条件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市市政管理处的委托对宝庆寺1#、3#-1地块、白鹤片区、华严片区、贺丞路灯光工程采购项目中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交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2.2招标范围、规模: 品目一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备注

1 庭院灯A(70W 陶瓷金卤灯 3000K)

140套

宝庆寺1#、3#-1地块

2 庭院灯B(70W 石英金卤灯)

80套

白鹤片区、华严片区、、备用

3 投光灯(150W 陶瓷金卤灯 3000K)

432套

宝庆寺1#、3#-1地块

品目二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备注

1 8米玉兰灯(400W高压钠灯)

14套

白鹤片区

2 6.5米玉兰灯(250W高压钠灯)

152套

白鹤片区、华严片区、贺丞路

3 隧道灯(400W 高压钠灯)

3套

白鹤片区

品目三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备注

1 洗墙灯(2×12W 1.2米 冷阴极管 黄色)

2660套

宝庆寺1#、3#-1地块

2 冷阴极管(22W 1米 黄色)

670套

宝庆寺1#地块

2.3交货期:合同生效,收到买方通知,十五天内供货完毕。 2.4品目:三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开标前提供原件备查) 品目一:(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应具备的条件;(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300万元及以上的生产厂家;(3)投标人需在2010年至今拥有类似路灯、庭院灯具销售合同至少2份,每份合同销售金额30万元及以上;(4)宁波地区设立服务机构,便于在买方需要时安排售后服务,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宁波地区内固定办公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及工商登记证明,以上均须扫描件)。 品目二:(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应具备的条件;(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及以上生产厂家;(3)投标人需在2010年至今拥有类似灯具销售合同至少2份,每份合同销售金额30万元及以上;(4)宁波地区设立服务机构,便于在买方需要时安排售后服务,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宁波地区内固定办公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及工商登记证明,以上均须扫描件)。 品目三:(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应具备的条件;(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300万元及以上生产厂家或注册资本金300万元及以上经销商;若经销商参加投标,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3)投标人需在2010年至今拥有类似灯具销售合同至少2份,每份合同销售金额30万元及以上;(4)宁波地区设立服务机构,便于在买方需要时安排售后服务,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宁波地区内固定办公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及工商登记证明,以上均须扫描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10日至2013年9月2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向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1901财务室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宁波市市政管理处 地址:宁波市启运路81弄1号 联系人:汪所长 薛波 电话:0574-87479372 87487673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徐军 印莹    电话:0574-88090336 88090338 传真:0574-87929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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