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常山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家具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常山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家具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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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常山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常山县教工幼儿园家具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SZFCG-20130907-GK16
二、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四、交货日期: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五、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要求
最高限价
备注
家具设备一批
详见采购文件
55万元
/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300万元(含)以上;能够满足本项目招标需求且拥有为本项目全部招标内容提供良好售后服务保障能力的家具制造商、经销商或幼儿木制品、课桌椅类产品制造商或经销商。
2、有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
3、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3年9月10日至2013年9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常山县天马镇龙门路43号;联系人:姚 剑;联系电话:0570-5016596 手机:13857020755 常山虚拟网:550755。
3、采购文件工本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获取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复。
八、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若为经营本项目采购内容的经销商则必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采购货物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生产厂家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有效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提交的报名文件资料对潜在投标人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方可报名。(原件核对)。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
2、投标人应于2013年9月27日16:00前以投标单位的名义将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交至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方式:本地采用转帐,外地采用汇票、电汇。( 户名: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帐号:3300168732705300134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常山支行)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3年9月30日9:3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常山县天马镇紫港路2号行政综合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一、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13年9月30日9:30在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常山县天马镇紫港路2号行政综合楼)开标。
十二、本公告发:
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常山县财政地税网(www.csczds.gov.cn)、常山县招投标信息网(www.csztb.net)。
采购文件及附件下载地址:http://www.csztb.net/jiaoyixinxi/zhengfucaigou/zhaobiaogonggao/2013/09106640.html
十三、其他
1、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发售标书之日起七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2、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十四、联系方式:
杭州华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 剑 联系电话:0570-5016596
常山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鸿品 联系电话:0570-5011675
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杨晓霞 联系电话:0570-5017880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联系人:程文龙 联系电话:0570-5019339
常山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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