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叶县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食堂建设项目叶县遵化店镇实验学校食堂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叶县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食堂建设项目
叶县遵化店镇实验学校食堂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叶县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食堂建设项目叶县遵化店镇实验学校食堂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叶县遵化店镇实验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工程于2013年10月14日 在“平顶山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了招标公告,由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现第二次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施工企业进行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叶县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食堂建设项目叶县遵化店镇实验学校食堂工程
招标编号:ZYZB(P)1-[2013]-0916
采购编号:YZC2013-GB-126-2
2.2建设地点及规模:该项目位于叶县遵化店镇实验学校,框架结构,一层,建筑面积约607.37平方米;
2.3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地方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内容;
2.5标段划分: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投标单位有近三年以来的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5外地市投标单位须提供进叶备案介绍信(按平建【2011】137号文件执行);
3.6投标单位至投报本工程时,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须提供单位注册地清欠职能部门所出具的有效证明);
3.7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齐备的报名资料,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人到叶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统一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证明;
3.8报名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9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报名人须是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至少半年投标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凭证;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有意投标的企业请派代表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于2013年11月25日-11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到叶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九龙路西段路南,叶县祥和美景商务中心五楼)报名,经审查资格符合要求的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叶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叶县遵化店镇实验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招标项目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湛南路26号院
联系人:王先生 联 系 电 话:0375-3671589
传 真:0375-3670589 邮 箱:chengjianpd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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