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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凤泉区林业局新乡市凤泉区省级公益林区护林房舍修建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4-03-07 08:50:00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乡市凤泉区省级公益林区护林房舍修建项目,招标人为新乡市凤泉区林业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新乡市凤泉区省级公益林区护林房舍修建项目。

2.2项目编号: XFCC[2014]TP002

2.3建设规模:修建房舍面积:约122平方米。

2.4建设地点:新乡市凤凰山森林公园

2.5招标范围:谈判文件及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2.6工期:40日历天

2.7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7出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8外省企业须提供进豫备案介绍信;

3.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 3 月6日至 2014年3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 :30 (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新乡市东旭小区A1号楼2单元3层北户)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

4.2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4.3报名携带有关资料:

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验原件留二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按以上要求领取了谈判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谈判开始后由谈判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 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谈判时间)为 2014 年3月 18 日 9:00 ,

地点:新乡市凤凰山森林公园现场指挥部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乡市凤泉区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13639631804 电话:13303735589

8.监督单位及电话

凤泉区财政局:0373-3918272 凤泉区审计局:0373-3918001

凤泉区监察局:0373-3918210 凤泉区检察院:0373-3961010

凤泉区发改委:0373-3918179 凤泉区建设局:0373-3918352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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