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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粤剧学校教学楼及设施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11-27 08:4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编号:GZSW13150GG4089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东粤剧学校的委托,对广东粤剧学校教学楼及设施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W13150GG4089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粤剧学校教学楼及设施维修项目

三、采购预算:详见《用户需求书》

四、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3、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未完项目领导岗位的工作。

5、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6、 广东省外建设工程企业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企业及其人员信息备案,且在广州市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7、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定其投标资格。

必须由项目经理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证明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资格证、项目经理及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加盖公章,原件备查)等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文件如需邮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11月26日至 12月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09室,位于花果山广州市广播电视台西侧)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2月17日下午2: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09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12月17日下午2:30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09室

十一、招标文件下载:

十二、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电话:020-83592216 电话:

传真:020-83595411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09室 联系地址: 

邮编:510091          邮编: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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