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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路街道办事处居民小区维修改造二期楼宇门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3-10-25 14:31:00 来源:山东省政府采购

黄河路街道办事处居民小区维修改造二期楼宇门

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地址:东营区西二路606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胶州路532号

项目名称:黄河路街道办事处居民小区维修改造二期楼宇门政府采购项目

一、项目编号:DYQCG2013-177#-2

二、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本项目采购黄河路街道办事处居民小区维修改造二期楼宇门278樘,维修楼宇门419樘。采购项目预算资金1609690元人民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二)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主要货物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技术支持服务人员;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将在报名截止日二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东营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胶州路532号)。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10月25日-2013年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4:00至17:00。

五、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15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提供有关证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国家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公证书,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厂家授权的代理证明及合同原件。招标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546-8309198

地 址:东营市东城胶州路532号

监督单位:东营区监察局、东营区审计局、东营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并邀请东营市黄河公证处公证。

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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