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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2014年养护专项工程勘察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01-08 14:5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2014年养护专项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人为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性基金,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就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养护专项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方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所辖并已过缺陷责任期的高速公路需要进行养护专项工程设计的路线包括:京哈高速(编号G1,长春至拉林河段,全长约175公里)、珲乌高速(编号G12,珲春至石头井子段,全长约869公里)、长深高速(编号G25,大富立交至双辽南,全长约24公里)、大广高速(编号G45,肇源至双辽,全长约250公里)、通南高速(编号S10,快大茂至下排,全长约46公里)、抚长高速(编号S26,抚民至长春段,全长约180公里)、营东高速(编号S2611,营城子至东丰至梅河口,全长约75公里)、伊辽高速(编号S2612,伊通至辽源段,全长约45公里),总长约1658公里。设计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存在的病害进行维修设计。

2.2建设地点: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所辖各条高速公路

2.3设计周期:2014年2月14日-2014年12月31日

2.4招标范围: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所辖各条高速公路

2.5设计工作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 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及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甲级 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五年内完成过至少三项类似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 道路、桥梁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资格。

3.3投标单位须具有近三年(2010-2012)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其文件能够证明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不亏损;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省企业需到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月7日至2014年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在吉林省政务大厅6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2需携带资料

4.2.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4.2.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4.2.3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4.2.4法人授权书(内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1份)

4.2.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4.2.6 2013年9月-至今银行存款证明(基本账户)不少于100万元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4.2.7 2013年9月-至今银行资信证明(基本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4.2.8 2013年1月-11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4.2.9 检察院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4.2.10 近三年(2011-2013年)不亏损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4.3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月29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开标室(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1855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宏国 0431-85379708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1411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雪 18686650811

2014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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