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关于泉州市台商投资区交通电子卡口系统(一期)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泉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采购人)的委托对泉州市台商投资区交通电子卡口系统(一期)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FZJL201309003 2、采购项目名称、数量、服务及交货期:详见“泉州市台商投资区交通电子卡口系统(一期)建设工程项目一览表”,本次采购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2295564.00元,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条件: 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货物供应商; 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③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资质证书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具有国家建设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具有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⑥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如3C认证、节能清单产品、产品管理等要求)。 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可直接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下载。招标文件每份1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4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开标时间:2013年11月14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7、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五楼会议室(泉州市城北路西段248号北峰供销社大楼五楼) 8、投标报名地点: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泉州市城北路西段248号北峰供销社大楼五楼)。 9、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张先生0595-27393111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11、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如http://cz.fjzfcg.gov.cn/或http://zfcg.fjqz.gov.cn/或http://www.ccgp.gov.cn/等)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地址:泉州市城北路西段248号北峰供销社大楼三楼(原汽车西站边)。 E-mail:76315465@qq.com邮编:362000 电话:(0595)22887320、15880928998传真:(0595)22151699联系人:小张 收款人: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丰泽支行
帐号:35001656007052514241
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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