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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中医院年度清洁卫生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10-28 08:5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平市政府采购中心和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开平市中医院的委托,就“开平市中医院年度清洁卫生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企业,就下列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 招标项目的名称、目的、简要技术要求:

1、招标项目名称:开平市中医院年度清洁卫生服务招标(招标编号:KPCG2013-054)。

2、目的:将确定中标供应商,为开平市中医院提供年度清洁卫生服务。

3、简要技术要求:清洁卫生服务范围包括开平市中医院新昌院区、西郊院区、港口院区、康复科(残联)。(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2、投标人应当具有物业管理服务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或以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或物业管理企业资质);

3、投标人应当具有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提供清洁卫生服务两年(含)以上的经验(需提供合同和业主评价意见书等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公示:

1、招标文件公示期:2013年10月25日至2013年10月31日五个工作日(请点击下载或预览)。

四、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10月25日至2013年11月8日,每天8:30时-12:00时,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开平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开平市东兴大厦4楼(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审查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和业主评价意见书等证明材料);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当将以上文件的原件交我中心审验。我中心在审验后会收取前四项的复印件和第5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的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六、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11月27日9:3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平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地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开平市东兴大厦3楼(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

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11月27日10:00时(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开平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地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开平市东兴大厦3楼(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

七、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开平市政府采购中心/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开平市东兴大厦4楼(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江门市华园路23号101(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内)

采购项目联系人:张玉立/孙可

联系电话:0750-2266271/0750-3503826

传真:0750-2277110/0750-3503827

开平市政府采购中心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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