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湖镇卫生院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RC2014T125(T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湖镇卫生院及附属工程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要求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推荐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湖镇卫生院及附属工程
2.2招标范围:招标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3工期:2014年7月16日至2014年10月31日,工期107天
2.4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湖镇红田村。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完成过一项及一项以上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3.2外埠投标人应按吉建管【2011】32、【2014】6号文件要求办理备案手续,并具有与本项目投标要求相适应的资质后方可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20日至 2014年6月26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30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在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7月10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网》、《长春日报》报纸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地 址:长春市净月大街2950号民生大厦
联系人:周科军 联系电话:13756289884
标代理机构: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308室
邮政编码: 130022 联系人:曲新 联系电话:0431-85199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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