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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辉县市新四路道路工程(学院路―百泉路)施工及监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12-03 08:4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辉县市新四路道路工程(学院路—百泉路)施工及监理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具备招标条件。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辉县市胡桥乡人民政府委托,在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的监督管理下对本项目实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辉县市新四路道路工程(学院路—百泉路)施工及监理项目

2、项目编号:辉交采2013DZB080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5、建设内容:辉县市新四路道路工程(学院路—百泉路)施工及监理项目道路全长1461米,西起学院路,东至百泉路。

二、标段划分

1、监理标:辉县市新四路道路工程(学院路—百泉路)施工及监理项目施工及保修期监理。

2、施工1标:辉县市新四路道路工程(学院路—百泉路)快车道,慢车道,人行道,花池供水管道,路灯电缆保护管铺设。

3、施工2标:辉县市新四路道路工程(学院路—百泉路)污水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监理标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4、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施工标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施工第1标段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第2标段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施工第1标段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第2标段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6、外省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必须持有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进豫备案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2013年12月2日至2013年12月6日(国家法定假日除外)上午8:00—11:00时,下午14:30—17:30时在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辉县市学院路北段)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监理标300元/标段;施工标300元/标段,图纸500元/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2、报名注意事项(以下资料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监理标需提交的资料为: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②营业执照(副本);③资质证书(副本);④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⑤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⑥外省企业提供进豫备案证明。

(2)施工标需提交的资料为: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②营业执照(副本);③资质证书(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证明;⑥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⑦外省企业提供进豫备案证明。

3、施工标不限报标段数量,但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取一个标段。若评标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则按标段顺序中取前一个标段。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2月25日上午9:00时,地点为: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二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等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法:

招标人:辉县市胡桥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马百玉

电话:0373-6117164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商务内环和商务西二街交叉口8号楼伟业财智8楼C户

联系人:孙婧雅

电话(传真):0371-60916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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