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们市月晴镇集中村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图们市月晴镇集中村道路改造工程已由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财政局文件 以 延州财非税基〔2013〕4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图们市月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2013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项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_100%_,招标人为图们市月晴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图们市月晴镇集中村道路改造工程
2.2 建设规模:2公里四级水泥路宽:4.5m 厚度:18cm。
2.3 招标范围:道路工程
2.4 工程建设地点为 月晴镇集中村 ;
2.5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出资比例100%;
2.6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3 年 11 月 18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3 年 12 月 10 日,工期 22 日历天;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3 年 10 月_24 日至 2013 年 10_月_28 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_11.00 时,下午_14.00 时至 16.00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图们市二七街178-29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动保险取费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13 年_11 月 14 日_9 时 00 分,地点为 图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图们市明星路55号(图们市财政局后楼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建设信息网、图们市人民政务网 上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图们市月晴镇人民政府
地址:图们市月晴镇
邮编: 133100
联系人:李明浩
电话: 15844360006
招标代理机构: 图们市正业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图们市二七街178-29 邮编: 133100
联系人: 李树国
电话: 13843355840
2013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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