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苗木及木薯种采购(KLGPHG2014010)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受采购人桂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的委托,现对苗木及木薯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苗木及木薯种采购
二、项目编号:KLGPHG2014010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A分标:桑苗1批;B分标:油茶苗1批;C分标:木薯种一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合格供应商;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营业执照须通过年检记录的;
3、参加A、B分标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有效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 发售时间:2014年 2月21 日至2014年2月 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平办事处(桂平市七星公寓二期对面)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本采购项目不邮寄、不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
4.购买招标文件时要求:须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如下证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6) 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出具时间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7)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的在职人员,须提供本公司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2013年度下半年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委托时必须提供);(8)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C分标除外)。上述资料注明提供原件的收原件,未注明提供原件的查核原件收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3月14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贵港分部(贵港市金港大道935号财富中心十七楼1722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3月14日上午9时30分前在广西科联招标中心贵港分部(贵港市金港大道935号财富中心十七楼1722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贵港市政府采购网。
十一、业务咨询: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平办事处联系人:甘小姐;联系电话:0775-3370869(传真)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桂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775-3380263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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