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学生公寓九号楼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学生公寓九号楼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已由行政政法处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河南检察职业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已报名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学生公寓九号楼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3-1303
建设规模:约6820平方米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建设地点:郑州市新郑市龙湖大学园区双湖大道1号
招标范围:学生公寓九号楼维修、改造等,详见图纸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2010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三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已报名单位中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0月28日至2013年10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红专路63号附1号荣华商务大厦6A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资料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1月19日上午09:00时,地点为郑州市红专路政六街豫棉宾馆3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七、关于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广汇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子鑫
联系电话:0371-65655612
传真电话:0371-65655661
联系地址:郑州市红专路63号附1号荣华商务大厦6A室
E-MAIL:guanghuizb@vip.sina.com
汇款银行:建行郑花路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07010050001940
河南广汇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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