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体育馆栏杆制作安装工程招标公告_首页标讯_招标公告-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体育馆栏杆制作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01-13 08:3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体育馆栏杆制作安装工程”已经立项。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国拨,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将军路校区体育馆栏杆制作安装工程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工程地点: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

4、建设内容:栏杆制作安装

5、建筑规模:

6、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工程估算价:

8、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9、招标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三、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应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资格条件中需提供的主要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4、报名方法:

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投标申请、身份证到报名处报名。

5、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现场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4年1月10日 至2014年 1 月17 日止,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资格审查方法:

1、 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372号文件中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为资审合格的必要条件

3、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报名单位必须对上述必选条件作出承诺,加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章。

4、合格条件中的可选条件为:

(1)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一个以上项目)的证明材料。

注:①类似工程指2010年1月1日以来承包过50万元以上的相似工程。

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当合格的投标报名人数量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将先减少可选条件,再逐步减少或降低必选合格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进行资格预审(前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人将逐一通知其重新报名),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三家为止。

2、本工程不随机抽签,将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其它:

①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②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

③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④资格预审过程中涉及到本市的企业信誉、业绩方面的情况,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中的业绩为准(该部分业绩材料企业可不再提供原件)。

六、其他

1、本项目报名和资格预审同时进行,报名时递交本招标公告要求的资格预审申请书。

2、贵公司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须编制目录、标注页码、装订成册,在递交的同时,所报送的资格材料还须交验原件。

3、资格预审申请书应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4、投标申请人所递交的全部文件不予退还。

5、投标申请人应承担编制资格预审文件与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七、报名地点、地址、联系方式:

1、报名地点: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基建处综合科108室

2、报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校区基建处(工程训练中心旁边)

3、联系电话:025-52112932 白老师 52108802 石老师

84893114 房老师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采招办

2014年1月10日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