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台市房地产经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九台市七号地块二期项目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九台市房地产经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九台市七号地块二期项目建设工程进行招标代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项目名称:一标段:九台市七号地块二期项目建设13#、14#楼工程
二标段:九台市七号地块二期项目建设22#楼工程
2.2招标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1.2公顷,3#楼建筑面积10521.32平方米,4#楼建筑面积10521.32平方米,22#楼建筑面积9703平方米。
2.3工程建设地点:长通路北侧、南苑大街南侧、前进路西侧。
2.4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4年5月10日竣工日期:2015年8月30日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应无在建工程,申请人为本企业职员(以项目经理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不准参加投标。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试行办法》(吉建管〔2007〕17号)第八条规定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14〕6号文)。
3.6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4月11日至2014年4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九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窗口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外省企业的入境备案证明(要求以上为原件查看后带走,复印件一份加盖红章存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4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3天由投标申请人从银行基本帐户一次性转入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帐户(须注明项目名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5月6日上午9:00时,地点为九台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九台市房地产经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铁明
电话:1380439468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
联系人:王苹
联系电话:0431-88580117
传真:0431-88517787
2014年4月11日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