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省直单位弱电与信息化系统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受广东省省直单位的委托,对其广东省省直单位弱电与信息化系统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供应商报名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3A101HG045M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省直单位弱电与信息化系统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90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包括宿舍楼、监销楼、综合办公楼、销毁车间、G值班室、E值班室、厂区周界和公共区域内的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公共广播系统、安防监控系统、智能一卡通系统、机房工程、指挥调度中心、生产监管系统、车辆跟踪管理平台、会议系统(会议系统不在本招标范围内,但投标人应提供施工方案给招标人参考)、办公自动化(办公自动化系统不在本招标范围内,但必须考虑与采购人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无缝连接,且预留相应接口,并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完成该系统的研发、安装与调试工作)等12个系统,详见用户需求书部分;
2、交货期:所有货物要求于合同签订后的150个日历日内完成到货与安装调试、系统集成及验收工作;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本项目属于涉密采购项目,各投标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的相关规定;
5、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6、 投标供应商应对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项目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港、澳、台地区除外);
3) 投标供应商具备国家规定从事保密项目服务所需的软件、硬件条件。内容包括:单位办公场所内外部环境安全情况、拟处理涉密事项的办公室、办公设备及设施(以上部分附有图示、照片等)等安全保密情况,工作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的证明材料及其在职员工“可信可靠”的情况说明或承诺书;
4) 投标供应商需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或以上资质;
5) 投标供应商需具有保密部门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或以上资质(该项资质从业的地域范围执行国家保密局现行规定);
6) 投标供应商具有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
7) 投标供应商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贰级资质或相应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安防工程建设资质;
8) 投标供应商具有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资质;
9) 投标供应商申请人的企业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 本项目不接受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企业性质具不确定的上市公司及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投标供应商必须书面承诺:(1)投标供应商具备国家规定从事保密项目服务所需的保密负责人;(2)投标供应商3年内未曾有违反法律(含保密法)法规、保密协议、保密纪律,无违法违纪的不良纪录;(3)使用安装了保密技术防护专用系统(三合一)的涉密计算机来处理招标、投标文件资料;(4)同意对招标、投标文件资料和项目实施按保密要求严格管理,并在投标时按要求退回涉密招标文件资料(含纸介质和电子文档均不得保留),清缴投标过程使用过的纸介质载体和光电磁介质存储件(均不得保留),用符合保密要求的技术处理用于编制投标文件时计算机等具存储功能的现代办公设备中留存的所有信息,并与省采购中心办理交接手续;(5)同意如获中标,加强项目建设的保密管理;(6)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的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退回购买的招标文件;(7)投标供应商已清缴或销毁废弃的涉密投标文件资料,如无废弃的涉密投标文件资料,也应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书面报告;(8)投标人已擦除用于编制投标文件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存储件和存储介质中的涉密信息,并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书面报告;(9)投标文件外包装及封面需注明“秘密★”,投标文件中涉及《用户需求书》等内容的主要文本应已按招标文件的密级确定相同密级,并已做出标识。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4月11日起至2014年4月2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8楼810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登记报名时,需提交投标供应商资格4)-9)项要求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还需带原件核查)、投标供应商保密责任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购买标书时,投标人需携带保密技术防护专用系统(“三合一”)的设备来拷贝资料。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4 年5月12日14:30(此前30分钟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06室
九、开标时间:2014 年5月12日14:30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06室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89145元
集中采购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肖小姐
电话:020-62791523
传真:020-83309916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楼810
邮编:510030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4月11日
格式1:投标供应商保密责任书
投标供应商保密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有关保密政策和广东省保密工作管理规定,广东省省直单位弱电与信息化系统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GPCGD13A101HG045M]供应商必须承担本项目的保密责任。为做好本项目的保密工作,确保项目的保密安全,特立具本保密责任书。
一、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密政策规定,保证不泄露本项目的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
二、所获取的纸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通知)、光盘等资料将至投标截止时间全部退回,不得擅自复制留存。如没有参加投标,已领取的资料将在投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送回。
三、严格对制作的文件(包括电子文档)进行保密管理,用符合保密要求的技术处理计算机上的相关内容。不将涉密的招标文件、评审有关内容和项目内容等情况对外泄露。
四、不将任何与该项目有关的内容以文字、言论等形式通过媒体或其他途径向外传播。
五、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泄密,愿意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责任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格式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 是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 的 (投标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任 职务,有效证件号码: 。现授权 (姓名、职务) 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广东省省直单位弱电与信息化系统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招标编号为 GPCGD13A101HG045M]的资格预审,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供应商(公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投标供应商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有效期限: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注册证明号码:
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 。
投标 人(法人公章):
地 址:
日 期: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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