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北坞创新园南区4号楼设备设施区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招标人)委托,就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北坞创新园南区4号楼设备设施区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编号:JITC-1405WP0558)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诚意且满足基本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简介
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北坞创新园南区4号楼设备设施区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编号:JITC-1405WP0558)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北坞村路23号北坞创新园南区4号楼。项目目标是为设备设施区和南区四号楼建设先进、成熟、实用、性能稳定可靠的配套工程。包括楼宇安防系统、环境监控系统、显示系统及音频子系统、程控交换机系统等;如有必要,投标人需要进行相应的深化设计。
二、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的状态,且在连续三年里没有骗取中标和重大的质量问题。
2) 投标人须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
4)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近三年所承建的同类项目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5) 投标人2011年1月1日以来须独立承接了不少于3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机房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机房总包项目(内含安防部分),或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的安防项目,下同)。
6) 投标人须出具经审计的2012年和2013年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复印件,或基本帐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拟任项目经理须持有建设部颁发的机电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有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8)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拟任项目经理2011年1月1日以来作为投标人的项目经理承接并完成过类似项目。
9)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拟任项目经理与投标人应已具有不少于2年的劳动用工关系(必须提供劳动用工合同及社保证明)。
10) 投标人须提供主要设备(见下表,下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同时承诺其提供的主要材料或设备的品牌和型号在两年内不停产。投标人需提供不少于三年的全系统(包括设备及材料)免费维保,其中主要设备须为原厂维保。并提供投标产品的图片或彩色样本装订入投标文件内。
主要材料、设备授权需求表
序号 | 产品分类 | 授权函 |
1 | 门禁系统 | 原厂或总代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
2 | 视频系统 | 原厂或总代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
3 | 环控系统 | 原厂或总代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
4 | 入侵报警系统 | 原厂或总代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
5 | 拼接单元 | 原厂或总代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
6 | 拼接处理器 | 原厂或总代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
7 | 音视频系统 | 原厂或总代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
8 | 程控交换机系统 | 原厂或总代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
11)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2)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3) 投标人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1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 投标人无论是投标货物制造商还是制造商授权委托的代理商,其投标文件均应严格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基本资质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发售时间:从即日起至2014年4月18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方式:在www.jitc.cn平台免费注册(技术支持电话:400 052 2008),并在电汇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并上传至4www.jitc.cn平台后,上传的电汇底单上请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500元人民币
五、现场勘查和澄清:
定于2014年4月21日9:00(北京时间),在北坞创新园南区4号楼(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坞村路23号北坞创新园南区4号楼)组织现场勘查,届时请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准时出席。现场勘查只组织一次,招标人不再接受单独的现场勘查申请要求。
联系人:
陈二龙,联系电话:13260179802/010-51705271;
何 晨,联系电话:13520181120/010-51705273.
在现场踏勘过程中,非招标人原因造成的投标人的人身伤亡财物损失或其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现场踏勘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和答疑要求,请于2014年4月21日17:00(北京时间)前发至招标代理机构,此后不再接受澄清和答疑要求。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年5月7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华融大厦二楼1号会议室。
代理机构: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南京市西康路7号611室
邮政编码:210024
联系人:孙烨 叶逢春 宋航
联系电话:025-83301084 83240905
传真:025-83240905
电子邮件: 611zxf@163.com
开户银行(人民币):中信银行南京江苏路支行
帐号(人民币):732181018260002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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