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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展和撤展中的展品吊运、安装、拆卸、包装等采购项目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08-18 20: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海银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静安区绿化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方》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拟对布展和撤展中的展品吊运、安装、拆卸、包装等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布展和撤展中的展品吊运、安装、拆卸、包装等采购项目采购

2、采购编号:14-11551

3、采购内容:静安雕塑公园的布展和撤展中的展品吊运、安装、拆卸、包装.

4、工期:在9月14日之前完成布展,展会结束后20天完成撤展。

5、报价有效期:报价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

二、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本市有固定营业场所;

4、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

5、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报名、领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对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报价人可于2014年8月18日至8月22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持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至上海市共和新路3088弄9号301室参加本项目报名。对本项目有意向的合格报价供应商请在前往本公司之前先电话联系。凡愿参加报价的合格报价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合格报价供应商同时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文件400元/本,售后不退。

2、需携带资料:

l符合“本公告第二条合格的供应商须具备条件”的证明文件(所有资质证明文件须在有效期内);

l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所有资质证明文件须在有效期内)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四、公告发布媒体: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8月29日下午13时30分

地点:上海市共和新路3088弄9号301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8月29日下午13时30分

地点:上海市共和新路3088弄9号301室

七、联系方法:

采购人:上海市静安区绿化管理局

地址:武定路1128弄16号

联系人:张锋

联系方式:021-52285353

代理机构:上海银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共和新路3088弄9号301室

邮编:200072

联系人:胡文辉

电话:021-63016074-807

传真:021-63046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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