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香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电梯及安装服务采购招标公告XSCGYC2014051R_首页标讯_招标公告-政府采购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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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香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电梯及安装服务采购招标公告XSCGYC2014051R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08-18 20:5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香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XSCGYC2014051R

二、项目名称:电梯及安装服务

三、招标货物主要内容:电梯及安装服务,1部。

四、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五、现场踏勘:自行踏勘时间2014年08月18日——2014年09月11日(北京时间),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95-23871123。

六、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经济实力,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2、投标供应商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C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

3、电梯制造商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曳引式客梯A级资质证书;

4、电梯制造商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A级资质证书;

5、泉州地区以外的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泉州地区设有分支机构或必须委托泉州地区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资质证书的售后维修服务代理机构进行售后服务;

6、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本次采购活动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08月18日起至2014年09月11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投标供应商伪造凭据,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凭据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09月12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开标时间:2014年09月12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十、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永春县八二三中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展览城二楼)

十二、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蒋、张小姐,联系电话:0595-28679988,传真:0595-28252555,邮编 362000。

十三、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户名: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账号:595900484210902。

十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十五、本次采购拒收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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