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教育局二实验小学电暖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通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通榆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对通榆县教育局二实验小学电暖改造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文件投标。 1、招标编号:TYZC2014—29 2、招标项目:通榆县教育局二实验小学电暖改造项目 3、工程概况:详见标书 4、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6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运作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4.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投标人必须是硅晶电暖气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须提供相应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出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或项目授权书】;产品必须是壁挂式电散热器(发热体为面板状镍铬铝合金发热材料)。 5.1具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安装)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并提供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格文件。
5.2 具有最近年度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证明文件。 5.3 具有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产品鉴定证书、检测报告。 5.4 具有投标产品的产品介绍、说明书。 5.5 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6 本招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1)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经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复印件装订成册。 8、招标文件发售: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4年8月18日至2014年8月22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00、14:30~17:00到通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集中采购科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如需邮购,另加特快专递费每套50元人民币。 9、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当于2014年9月12日 14:30时之前送达通榆县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投标保证金:投标时应提交投标总价1%的投标保证金。 11、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4年 9月12日14:30时在通榆县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会议室进行公开招标,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请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准时出席,过时不候。 12、付款方式:施工队进场,付工程款总额的30%,工程验收合格后,付决算总额的40%,运行一个采暖季后,付决算总额的25%,剩余部分在质保期内逐年支付。 联系地址:通榆县民主东路229号,通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项目联系人:孙静波联系电话:0436—4223104 标书发售联系人:卢奇 联系电话:0436-5000177 邮政编码:137200 通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4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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