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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苑县公安局清苑县公安局公安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5-01-20 09:2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清苑县公安局公安业务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清苑县公安局公安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文件编号:HBHJ1501-BD-003

招标人名称:清苑县公安局

招标人地址:清苑县建设北路202号

招标人联系方式:赵志宾联系电话:0312-8012156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三丰西路198号光大综合楼A区-501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杨宁0312-3289656

招标内容:清苑县公安局公安业务装备采购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实施地点:清苑县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质量要求:合格

供货期:7日历天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六条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产品如属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备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备案一级备案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以及质量认证体系证明,制造商须有有效版本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须具有近3年相关行业信息服务系统的供货业绩。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备案一级备案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近3年相关行业信息服务系统供货业绩、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及加盖公司红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审查,复印件招标公司备案。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5年1月21日~1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清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代理机构室四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直接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2月10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5年2月10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清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评标方式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杨宁

联系方式:0312-3289656

传真电话:0312-3289656

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保定市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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