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区绿化管养项目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针对本项目社区绿化管养项目(招标编号:PSCG2014029702)(0868-1445ZD316F)投标供应商提出的答疑,根据实际情况,结合采购单位意见,现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一、现将原“评分细则表中,二、商务部分的第7项”修改如下:
7 | 类似优质项目荣誉 | 4 | 1、评分标准: 2011年1月1日以来(养护期的全部或部分在2011年1月1日以后的均可), 1)投标人在坪山新区、大鹏新区或龙岗区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0万以上(含500万)的市政道路绿化管养业绩且该业绩获得市级以上优良样板工程金奖的得100%; 2)投标人在深圳(不含坪山新区、大鹏新区、龙岗区)的其他区域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0万以上(含500万)的市政道路绿化管养业绩且该业绩获得市级以上优良样板工程金奖的得50%。 2、证明文件 需提供获奖证明、合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及中标公告网上公示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附有效链接网址)。 | 专家打分 |
二、其余内容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一致。
以上内容与原《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公告变更后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755-82786018-809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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