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德化县公安局技侦大楼智能化项目设计招标公告XSCGDH2014191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受德化县公安局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XSCGDH2014191
二、项目名称:技侦大楼智能化项目设计
三、招标主要内容:本项目智能化大楼设计主要包括综合布线子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访客登记管理系统、一卡通管理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门禁系统、电子巡更系统、电子考勤系统)、安全防范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数字IP网络广播系统、卫星及有线电视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信息引导发布系统、机房工程、BA楼宇自控系统、综合桥架管路等。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后续设计服务。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四、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及售后服务的供应商;
2、具有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
5、具有安防工程企业一级资质;
6、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供应商请于2014年08月19日起至2014年09月 11 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北京时间)到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或邮寄)。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投标供应商伪造凭据,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凭据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09月12日 09:3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2014年09月12日 09:30 时(北京时间)
八、招标文件发售、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九、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蒋、张小姐,联系电话:0595-28679988,传真:0595-28252555,邮编 362000。采购单位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0595-23562032。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德化县采购办。
十、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户名: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账号:595900484210902。
十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十二、本次采购拒绝原装整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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